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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十条支持措施》(万新冠指字25号)文件精神,对在园区企业就近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县财政给予贫困劳动力每人元交通补助。现将贫困劳动力在园区就业给予交通补贴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7月14日至年7月21日,在此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公示-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来访接待:万年县劳动就业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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