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我县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和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倡导商家诚信经营,树立商户和企业的信用形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活动内容
在主题宣传咨询现场,记者看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烟草专卖局及万载农商银行、九江银行等部门和企业都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大家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分发各类法律法规资料、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本地名优农优产品,并受理消费者投诉,全方位多角度展示近年来万载县消费维权成果。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多份,接受消费者咨询多人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理性消费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集中宣传咨询基础上,万载县还同步开展了消费教育、社会监督、诚信和放心消费创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评比等活动,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业态消费等重点领域,积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聚焦3.15
再来学习一下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小知识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知识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ConsumerRights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每年的3月15日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我国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以下九点必须牢记哦1、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我们该如何维权呢?维权第一步:保存维权凭证
●这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2、录音、录像。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购买数码产品和选择运营商应注意
1、在实体店购买时要小票、发票和保修单。注意核对小票、保修单、发票所诉产品名称、规格是否与实际产品一致,单据的排头是否与商家名称一致。2、网购时记住索要发票并保存(注意是否为假发票),保存交易中使用过的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一系列单据。保存涉及交易的聊天工具沟通记录。切记:保存电商的交易记录及保留交易产品包装。●食品消费证据保留注意事项
1、正规超市购买食品,注意包装明细。2、购买食品时,养成向营业员索要购物凭证的习惯,并妥善保管。3、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保存好病例及医药费发票。4、手机拍照录像或录音,保存证据、证人信息、证言,并且做好相关证据保全。切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看食品的三期。所谓三期就是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维权第二步:运用维权渠道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电话。消费警示发现问题及时投诉。消费者买的产品出现质量、假冒等问题,可直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也可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捍卫公平正义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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