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宜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统筹,
以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
依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责,
积极推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01
构建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成立了市委领导任组长的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法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集中推出一批重点举措。同时,及时调整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包春燕任组长的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心协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宜春市司法局多次召开会议(含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将司法行政业务融入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今年特殊形势需要,研究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复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为企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市发改委出台《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不符《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02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当好法治体检医生
1.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复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成立以市司法局长为团长、16名优秀律师为成员的“公益法律顾问服务团”,定向为宜春市经开区66家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全市各级公益法律服务团共实地走访企业家,召开座谈会63次,开展政策宣讲场,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个,出具法律意见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89件,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件。
2.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和精准法援质效年活动,扩大精准法律援助范围,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疫情期间,推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工单条,其中实体平台条,热线平台条,网络平台36条,群众满意率99.9%。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市法援中心被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开通司法鉴定涉企优先办理绿色通道,为企业维权、群众解困提供法律支撑,共办理鉴定案件件。
3.优化涉及营商环境公证服务。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招商引资、企业优化重组、重大工程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等公证业务优先受理,安排公证员专门处理和协调有关营商环境的事项,切实提升营商环境的公证力度和效率。精简手续、优化流程,切实打通为营商环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将涉及营商环境的股东会议、股权转让、参与投标委托、证据保全、专利授权等公证及其他可以简化材料和手续的公证事项,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服务,办证件,收费总数元。
03
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氛围
1.扎实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完成培养普通“法律明白人”44.1万余人、“法律明白人”骨干10.9万余人的培训任务。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主题活动,在全省率先发出《让我们携手共同抵御疫情》的倡议书,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11万人(次),化解与疫情相关的矛盾纠纷件,参与协助社会事务管理件。
2.开展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弘扬法治精神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余场次。抽调10名法学专家成立宜春市民法典讲师团,开展“点单式”宣讲,累计授课堂,受众达1.5万余人。组织全市35名新提任县级领导干部,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
3.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教活动。统筹安排各普法责任单位轮流开展为期半月的法治宣教活动。对普法责任单位提出“四个一”要求,将普法主体由原来单一的普法办转变为各执法单位主动参与的多元普法。依托宜春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筹拍法治故事、“以案释法”专题片、普法“三微”作品等电视节目;运用各责任单位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