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按:当前,扶贫工作进入攻坚期,为了让各扶贫干部随身带、经常读我县扶贫政策,更便捷与群众交流政策,小微特选取了大家常需了解的“十大扶贫工程”政策,以供大家随时查找。
一、产业扶贫政策
1、直接帮扶:通过以奖代扶等方式,直接一次性补贴到户,予以直接帮扶。具体奖补比例为:雷竹奖补元/亩,贡米奖补元/亩,大棚蔬菜奖补元/亩,荸荠奖补元/亩,油茶、花卉苗木、葡萄、马家柚各奖补元/亩,生姜奖补元/亩,吊瓜奖补元/亩;养殖家禽奖补元/只,养肉牛奖补元/头,羊奖补50元/只,养鱼等水产品奖补元/亩,珍珠奖补0元/亩;发展农村“电商+扶贫”,精品示范点奖补00元/个,普通站点奖补0元/个;发展“光伏+扶贫”的,坡屋顶奖补0元/户,村级集中站点奖补00元/兆瓦。
2、委托帮扶:通过购买扶贫社会服务方式,将国家给予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资金直接委托给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采取预分红的方式进行,且分红比例不得少于产业扶贫资金的15%。
3、入股帮扶:贫困户将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和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每年分红金额不得低于产业扶贫金额的15%,且按帮扶协议永续分红。
4、电商帮扶:每个村级精品站点补助2万元、普通站点补助1万元,县邮政公司每个站点补助3万元地标准,大力发展“村邮乐购”农村电商扶贫工作,让贫困户的农副产品上线。
5、光伏扶贫:帮助无劳动能力需财政兜底的贫困户原则上每年每位对象获得收入在0元以上。
6、金融扶贫:由政府出资设立一笔风险担保,金融机构按风险担保金1:8比例放贷给贫困户发展产业,每户放贷3—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教育扶贫政策
7、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前儿童按每人每年1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8、义务教育资助:在全部实行“两免”(免学杂费和教课书费)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0元,初中每生每年元,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再加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
9、普通高中资助: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按平均每生每年0元(分三档:1元、0元、2元)发放国家助学金。
10、录取高校资助: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家庭困难新生,按录取省内高校每生元,录取省外院校每生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解决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的家庭困难新生,按每人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以解决大学第一年学习、生活费用。
11、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分别按照每生每年至4元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年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12、普通高校资助:本专科在校生,按每人每年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按每人每年0元标准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和在校就读生,提供每年0元-1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硕士每年0元、博士每年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健康扶贫政策
13、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免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政府全额退回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参保费元/人,年参保费元/人。
14、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政府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15、一站式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只交纳自付费用,且自付费用不超过10%,县域外住院先转诊再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缴清所有住院费用后,到县医保局一站式窗口报销,报销比例可达90%。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大病救助、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确保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自付费用不超过10%。
16、15种重大疾病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有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经卫计、民政、人保局审批后在县级医疗机构救治报销比例可达98%,在三级医疗机构救治报销比例可达97%。
17、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有慢性病的门诊报销可享受住院治疗的报销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免费享有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社会保障扶贫政策
18、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元。
19、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元。
20、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元。
21、大病救助: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年度封顶线3万元。
五、危房改造安居扶贫政策
22、拆除重建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提高补助标准或采用“交钥匙工程”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0万元。
23、维修加固补助标准:不区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0元。
六、就业扶贫政策
24、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创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小微企业等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25、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按规定给予每人0—1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26、开展岗前培训的,按每人—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助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最高不超过元。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给予全额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农村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给予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27、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8、资助贫困劳动力接受“雨露计划”培训,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元(连补三年),资助贫困劳动力接受创业培训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每人补贴0元。
七、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2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自主建房的(必须是A村搬迁至B村,不能村东搬村西)人均建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按每人不少于3万元补助到户;按每人2.万元统筹用于建档立卡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集中安置点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搬迁农业人口按每人0元一次性补助到户。
八、村庄整治及基础设施扶贫政策
30、对照贫困村退出考核评分细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采取“EPC”模式,实施贫困村改路、改水、改厕、改环境等七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
九、生态扶贫政策
31、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10元/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00元/户。
32、防护林项目补助:营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元/亩,封山育林70元/亩。
33、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补助:补植改造(补植阔叶树种)元/亩,抚育改造元/亩,更新改造(营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元/亩。
34、中、幼林抚育项目补助:95元/亩(国有商品林、公益林及集体性质的公益林)。
35、造林补贴项目补助:元/亩。
36、防火林带项目补助:新建(15—20米宽)防火林带,0元/亩。
十、干部结对扶贫政策
37、抓好省、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个村委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做到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干部结对帮扶资金除财政分级负担外,并按“”要求,落实干部帮扶资金。
38、按照每个贫困村第一书记5万元的标准,落实16个贫困村第一书记专项帮扶资金80万元,全部用于贫困村实施产业、基础设施、慰问和奖励脱贫贫困户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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