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谱好“三部曲”奏响最强音
宜春市司法行政聚焦本责本业,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推动队伍教育整顿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谱好“交响曲”,激发法治宣传活力
一是推进“订单普法”精准化。为解决普法形式单一,对象不精准、普法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宜春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建立“订单普法”“”工作制度的通知》,按照群众“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工作原则,满足群众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将“我讲你听”的单向灌输式向“你需我讲”的双向“互动式”普法转变,实现“点对点”靶向普法,形成交流互动,相互响应的良性效果。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你点题我来讲”法治精品课,截止目前已开展30余场,普及人数余人次。
二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形式,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组织市直单位开展18期主题普法活动,制作一批普法作品、开办一批法治讲堂、参与录制一批法治节目。
三是推进普法形式多样化。组织宜春市“法律明白人”骨干、公益律师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实践活动余场。高安市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60余人清明期间开展“回乡送法”活动,入户宣传走访家。宜春市靖安县司法局通过“谷雨诗会”平台开展法治诗词创作、吟诵活动。丰城市司法局送普法小视频进电影院,取代影院映前小广告,提升媒体公益普法参与率。
二、谱好“惠民曲”,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开展窗口服务大提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实体平台实行工作日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实行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樟树市司法局推出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共处理工单条。其中,实体平台条,热线平台条,网络平台7条,满意率达99.9%。
二是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设“农民工法律咨询服务专窗”,对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丰城市法律援助实行“点援制”,申请人可在法律援助律师花名册中自主选择律师提供法援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三是开展“我让群众少跑路”行动。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为群众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推进远程会见网点建设,在宜春市重点乡镇建成远程会见系统个,解决会见难问题。宜春市万载县司法局推出法律援助“当天办”“全县通办”法律服务举措,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可以就近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7个基层司法所法援窗口提出申请,畅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宜春市奉新县司法局推出一批公证服务“一次办好”事项,确定“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39项。
三、谱好“和谐曲”,打造社会治理样板
(调解矛盾纠纷现场)
一是强化矛盾化解多元化。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人民调解协会,吸纳调解员81人,有效发挥行业主体作用,助力矛盾纠纷调解平台扩容增量。依托医调委、交调委等7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3家以优秀人民调解员姓名命名的个性化调解品牌室和访调对接、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县、乡、村、组”四级调解体系、专兼职调解员,推动形成多方协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4月起,在宜春市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各级调解组织采用“滚动式排查、不间断调解”方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覆盖率%。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达98.8%。
三是打造矛盾纠纷调处“特色版”。靖安县“金才调解室”在调解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听、二查、三理、四调、五议、六访”的“六步”工作法,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高安市依托产业管委会、行业协会等主体,在建陶和汽车运输2大产业基地设立驻地综合调解中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等融为一体,把调解触角往产业一线延伸、往企业车间下沉。建立“统一受理、集中梳理、限期处理”的调解模式,涉企纠纷案件结案周期平均为7.35天,结案时限缩短了92.2%,让企业就地就近解决纠纷,筑牢了矛盾将纠纷调解“第一道”防线。
来源:宜春司法行政
作者/来源:江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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