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乱扔垃圾,这道理小孩子都懂,可就是有些人装作不懂,扔起来肆无忌惮。近日,就有群众举报称:春节期间,在国家4A级景区——乐平怪石林景区大门前,倾倒了一批来历不明的垃圾。而让人感到性质严重的是,这些垃圾是竟然还是对人体有害的化学垃圾。
据乐平怪石林公司叶总介绍,这批化学垃圾在景区门楼附近马路约20米处,正月初二由路过群众发现的。这些来历不明的化学垃圾,用大铁皮桶装着,堆在马路上,有大约半卡车的量。站在堆放的垃圾周围,可以闻到一股非常刺鼻的气味。景区看到这一情况后,马上联系了乐平市环保局。
乐平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十分重视,立即派有关工作人员赶赴事发地点。经工作人员认真察看,确认是制作化妆品残留的化工垃圾,经过分析,初步判定是万年县所属企业或个人所为。他们随即联系到万年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前来现场处理。目前垃圾仍在原地,万年县环保局正在调查处理之中。乐平市环保局也欢迎市民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据了解,随意倾倒化学垃圾将有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凡属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