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证监会审核通

年3月20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年青”)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年第35次会议审核通过。万年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异地技改环保搬迁工程。

万年青是由始建于年的江西水泥厂作为独家发起人,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年9月创立的江西省建材行业首家上市公司,现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万年青是全国较早采用国产新型干法水泥工艺线的厂家,其主要产品广泛用于机场、高楼、桥梁、隧道、高等级公路等国家大型重点工程建设中。

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发行人律师,参与了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申报、反馈意见回复等环节,就水泥行业涉及的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论证与缜密分析,并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项目执行过程中,金杜与其他中介机构通力合作,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对客户的深入了解,为客户提供了高效、优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金杜团队的专业能力及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以及项目其他中介团队的高度评价。

本项目主办合伙人是王立新,孙昊天,王鹏,杨茹。

主办合伙人

王立新

合伙人

证券业务部

wanglixin

cn.k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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