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1元参保最高获赔1万4,万载县老

3月3日,我县召开工作培训推进会,就全县老年人参与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进行培训,标志着这项工作在我县全面启动。

这不昨天晚上开始,小编陆续收到了许多好友的短信和朋友圈,都是关于这个业务的内容,看上去有点杂乱。今天小编将核心内容整理出来给大家,方便大家收藏。

万载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

参保对象

常住万载县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相关解释

意外伤害是指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遭受外来、突发、非主观故意、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各种客观事件。

两种保险的区别

政府出资类的此保险项目,由省老龄办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宜春市中标保险公司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所辖各县(市、区)机构。

(一)政府出资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人只限投保一份)

1、投保对象

具有万载县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特困人员中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以及除前述两种对象之外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年1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年的投保对象)。

(特别备注: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是指:五保户、城乡三无老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是指:带病回乡、参战涉核、复原军人、三属、伤残、铀矿开采等。)

、保险金额(理赔最高限额)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额1.4万元/人(意外事故伤残按伤残程度比例赔偿)。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0.4万元/人。

3、承保期限

年1月1日零时起至年1月31日4时止。

4、保费缴纳

由政府财政出资为每位符合条件的投保对象购买1份保险,但70周岁以上老年人须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

(特别备注:该保险每份总价6.43元,政府补贴5.43元,为了让老年人及其家属加深了解,故象征性地收取1元保费。)

5、政府出资投保对象登记、出单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特困人员中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统一由县老龄办进行集体投保;其他具有万载县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老年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社区、村(居)委会办理投保登记手续,并交纳1元保费。

4月5日前,已办理投保登记手续且缴纳1元保费的前述投保对象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投保对象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社区、村(居)委会领取由承保公司出具的个人保险告知单。

非政府出资类的此保险项目,按自愿原则,由老年人自愿办理保险。

(二)老年人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投保对象

常住万载县行政区域内60周岁至69周岁除政府出资购买对象之外的老年人。

、保险金额(理赔最高限额)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额1.6万元/人(意外事故伤残按伤残程度比例赔偿);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0.5万元/人。

3、承保期限

投保人在成功登记、缴纳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零时生效,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日期为准。

4、保费缴纳

由老年人本人或家属自愿向承保公司购买,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10元。

5、个人自愿投保对象登记、出单

常住万载县区域内60-69周岁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亲属携带投保对象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自愿办理投保登记手续,并缴纳保险费10元/人/年。可由村(社区)统一登记、统一编制花名册、统一收缴保费、统一出具保险告知单、统一时间领取保险告知单。

出险、报案、理赔

投保对象发生意外伤害后,应及时报案,承保公司根据理赔流程及时办理理赔。未尽事宜依据《全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由万载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载县支公司做出解释。

注意:投保对象发生意外伤害后需经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我县鉴定机构为:万载康乐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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