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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一直在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保证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在省内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前段时期,执法人员就对三个县的个别单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今年10月份,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万载县财政局、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宜县财政局这三个部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调查,万载县财政局在采购公告中要求非本地企业需在宜春市或万载县城区拥有固定办公场所,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或招标时,要求企业需在永丰县注册且取得相应资质,分宜县财政局也要求进入政府购买评审服务中介库的企业必须在新余市登记注册并备案。
而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反垄断法》不得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活动的规定,构成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万载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写这一条,主要目的就是让他们在本地开一个分公司,就是方便我们业务往来啊。
在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易有禄看来,地方政府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求企业在本地开设分公司,也有扩大税源、维护地方利益的考量。
江西财大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易有禄:政府这样的一些要求,在性质上,实际上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
江西:刀刃向内彰显优化营商环境决心
地方保护主义,虽然维护了本地的利益,却影响到了资源要素在市场上的自由流通,损害了整个市场的经济活力。易有禄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发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后,对多个行政部门进行立案调查,纠正其错误做法,这也彰显了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江西财大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易有禄:针对部分地方政府的明显违法行为,敢于出重拳,予以制止和打击,有利于破除长期以来不少企业、老百姓,认为政府部门之间可能存在上下一体、官官相护这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