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其中有安置单位的,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无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联系-
万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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