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宣布!全面放开!漳州实现落户“零门槛”!
4月22日,福建漳州市公安局出台《漳州市居民户口登记管理若干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的通知标志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外省市人员在该市落户,本地农村地区人员在城市城镇落户均“零门槛”!
全文内容中,“全面开放落户限制”是本篇细则重头戏!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落户细则。
在全面放开落户条件方面《实施细则》全面放开外省市人员在我市落户限制,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我市以外)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实现落户“零门槛”。全面放开本地农村地区人员在城市城镇落户条件,本市农村地区人员均可申请在本市城区城镇落户,实现本地农村地区人员在我市城市城镇落户“零门槛”。开辟租赁私有住房落户渠道,在本地城镇范围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经住建部门租赁备案登记的私有住房,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在租赁住房地址落户。同步放开迁移落户农村条件,取消以往亲属投靠户口迁移中区分城镇、农村不同政策规定,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在城区城镇、农村“双向”社会性流动,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落户条件的即可办理落户,没有其他附加、限制条件。同时,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迁移落户条件,扩大户口迁移随迁亲属对象范围,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明确“非亲属”家庭关系落户人员迁移规定,增加街道(乡镇、开发区)公共地址落户灵活性。在办理程序材料、便民服务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办理户口登记不收取费用,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口迁移申请可当场办结,申请办理不用提供材料复印件,进一步具体了规定材料式样范围,放宽分户条件、首次明确并户业务办理,明确了户口登记在公共地址、集体户上的,也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在规范户口登记方面《实施细则》明确拆迁地址、虚拟地址不能办理落户,并对加强申请当事人身份确认审核、申请当事人信息采集进行了规定。对存在重复户口未处理,或者存在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行为、拒不配合纠正处理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窗口暂停其办理除户口注销以外的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业务,直至重复户口或违法违规户口登记处理完毕后恢复业务办理。而通过提供虚假声明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非法取得办理户口登记条件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对所办理的户口登记予以撤销,诚信评价结果纳入个人诚信记录档案;已办理落户的,注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那么政策出台后,公安机关如何做到“零门槛”落户?1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2本市农村地区人员均可申请在本市城区城镇落户,实现落户“零门槛
3租房也能落户
在居住地城镇范围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经住建部门租赁备案登记的私有住房,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在租赁住房落户。
4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迁移落户条件
在户籍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配偶、父母、子女、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均可申请投靠迁移落户。
5可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数满5人的可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据了解,目前全福建,实施零门槛落户的城市只有福州和漳州。反映到楼市会怎么样?让我们期待一下,漳州楼市将交出一份怎样的大字报吧!抢人大战升级!全国多城“门槛”放宽!放眼全国,“人才大战”“抢人争夺战”等声音始终不绝于耳,各地的人才政策也是琳琅满目。01
呼和浩特市出台城镇落户新措施
4月2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推进城镇落户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背景、起草依据、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实施细则、改革亮点、具体举措等内容作了介绍。据了解,该《措施》将于4月30日起正式实施。《措施》的主要内容(一)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人才落户不受居住时限等条件限制;为人才落户拓宽渠道,取消集体户直系亲属不能随迁的规定,在我市有家庭户接收的情况下,允许人才投靠接收人落家庭户;全市各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置“绿色通道”,为人才落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本措施中“人才”是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在校生、大中专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二)放宽人员落户条件。凡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居住满6个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在市四区、开发区、五旗县区建制镇落户。(三)全面放开直系亲属落户条件限制。维持现行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的政策,并全面放开直系亲属落户条件限制,取消直系亲属投靠需实际居住的条件。(四)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置条件。由15人以上可设立集体户,调整为5人以上即可设立集体户;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设立集体户,放宽到个体工商户等也可设立集体户;集体户实行分户制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以方便办事群众为原则,可单独打印户口簿(原集体户单页打印,不打印户口簿)。(五)提供多样化的落户方式。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私有房屋居住的,经房主同意,可以落户到租赁房屋地址;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私有房屋房主不同意落户的,可以落单位、人才、社区集体户。具体落户流程、申报材料,实施细则将予以明确。本次户籍制度改革亮点在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条件。相比以往,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全面放开了人才落户,实现了人才落户“零门槛”。拓宽人员落户渠道,随迁人员可随人才在合法稳定住所或接收人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02
南昌都市圈将推进居民购房同权
3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做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5个行业做大经济总量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到:要“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居民购房同权进程”。具体做法是——大南昌都市圈中南昌市,九江市,抚州市的临川区、东乡区,宜春市的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和靖安县、奉新县,上饶市的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等地户籍居民互为享受本地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大南昌都市圈内等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互为本地缴纳证明,非本地户籍居民可凭纳税或社保证明按当地购房政策购房。政策自年4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03
青岛: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
3月15日,青岛政务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统筹户籍制度与城市科学发展,放宽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限制,实现在我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及其近亲属即可办理落户。04
上海:5个新城放宽落户条件
3月2日,上海印发了“1+5”文件,公布了支持5大新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上海的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等5个新城,获得了跟中心城区差异化的住房、土地政策,并放宽了落户条件!05
石家庄: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
3月2日上午,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关于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实施意见提出,提高博士租房购房补贴标准。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自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享受的房租补助由元提高到元,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06
南京:4区6个月就能落户
2月底,南京发布新的落户政策,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持有本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没有学历要求,即可办理落户!划重点:
1、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放宽;
2、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没有学历要求;
3、适时修订积分落户政策。确定重点人群积分指标精准化,加大社保和居住年限分值比重;
4、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
5、省内其他城市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申请落户时纳入南京累计认可;
6、探索与长三角城市群中具备条件的省外城市实施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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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入户门槛再降低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社保年限的通知》。根据通知,“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者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半年连续社保,只要有广州社保记录,就可以直接落户。根据文件,“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调整为“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在职人才,“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过,实施对象中所指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属独立办学的各独立学院。08
合肥:人才购房最高补贴60万
合肥市人民政府官方发布了人才购房补贴细则,政策在多个方面实现了提档升级。值得注意的是,申报补贴对象为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硕士,以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青年人才。1、租房补贴取消落户限制,取消本科学历毕业三年限制,取消研究生35周岁以下限制,同时将国有企业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从3年内每年1万元、1.5万元、2万元提升至1.5万元、2万元、3.6万元。同时对高层次人才再提一档,经认定的B、C、D、E类高层次人才,3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4.8万元、4.2万元、3.6万元租房补贴。2、购房补贴市级层面首次给予高层次人才发放购房补贴,对年10月1日后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高层次人才,按B、C、D、E层次给予一次性60万、40万、20万、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对人才来肥时间无要求。3、岗位补贴从集成电路产业拓展到人工智能、新型显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创业文化十二个领域,经认定的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择优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等额补贴,后2年减半补贴。另外,合肥开展“柔性引才”,市级层面首次给予企业柔性引才补贴,“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符合条件的给予实付薪酬30%、最高50万元的补贴。岗位补贴、柔性引才功能明年将上线。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含金量”“执行力”和“获得感”。享受这三种补贴的前提是,你是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库全职工作的优秀人才。截止到目前,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库已有第一批多家企业入库。符合条件的未入库企业,可积极按程序申请入库,让企业人才尽快享受到相关政策。09
苏州:租房即可落户
苏州市出台户籍新政,租房即可落户!《意见》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破除隐形门槛。并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敲重点:1、落实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2、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破除隐形门槛。3、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毕业后可以迁入就(创)业地。4、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探索苏州与无锡、常州等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5、逐步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推进来苏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平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10
无锡:落户全面放宽
在苏州发布消息的前一周,无锡发布了落户新政:1、全面取消江阴、宜兴行政区域内的落户限制!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指经过住建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下同)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础的户口迁移制度,为我市探索建立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积累经验。2、全面取消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限制,敞开学历型、技能型人才的落户大门。相关人员在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即可申请落户。3、取消原购房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相关年限要求。相关人员在锡拥有所有权住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即可申请落户。4、调整放宽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群的落户条件,吸引更多劳动者来锡就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相关人员在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满2年,即可申请落户。5、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明确相关户籍准入年限实行城市群之间积累互认,在户籍管理政策层面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运作。11
福州:全面开放落户
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放开落户主要措施:1、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2、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实现投靠“零门槛”。3、提供落户地址多样化选择。4、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户籍政策与购房限购政策密切关联,落户的放宽往往带来购房需求的增加。“省会城市户籍政策容易引起购房需求大增,户籍政策需要更好的与购房政策结合,保障吸纳人口人才,杜绝短期的炒房客。”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
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重要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近日正式发布,其中明确,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拎重点:1、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2、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3、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4、严格限制建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5、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人口是城镇化发展的基石。根据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目前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Ⅰ型),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据统计,截止年末,全国城区常住人口万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达到30座。其中,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6座城市,特大城市包括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青岛10座城市。大城市(Ⅰ型)包括哈尔滨、长春、大连、合肥、昆明、太原、长沙、苏州、南宁、乌鲁木齐、石家庄、厦门、宁波、福州14座城市。换言之,除超大、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外,其余城市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以上就是我了解到的最新信息,本文综合来源安徽房王,如果你有买房疑问,欢迎加